不花剌
见“捕喝”(1854页)。
见“捕喝”(1854页)。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阳。周明帝※宇文毓子。保定四年(564),封毕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宣政元年(578),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察哈尔林丹汗兵败,遂率700人来归,以多尔机达苏喇海等百余人复叛,率众围之,与之偕至,受太宗嘉奖,特授二等
1445—1523哈萨克汗。※贾尼别克汗之子。继位前,即掌管大片领地,与穆伦德克汗相抗。1511—1523年(—说1508—1518年)在位。其统治期间,统一哈萨克诸部,联合别失八里(或作亦力把里)统
旧时壮族民间传统共耕组织。流行于桂西北、桂西等地。每年春正月至三月间,各村寨的年轻妇女和姑娘们便自动组织起来,自带踏犁和午饭,约定轮流到各家地里干活,直到把每个队员的地犁完为止。自愿结合,不带强迫性质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在长庆《唐蕃会盟碑》中有载,为赞普之“侍从官”或“近侍官”。此职在吐蕃囊日松赞时已有,在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兴佛诏书中亦列有此官职名称。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夏万户,《元史》作沙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契丹王朝时对有盛名的三任※于越的誉称。于越本契丹官名,建国前所置,时“总知军国事”(《辽史》卷1),统揽部落联盟实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称帝前曾任此职。阿保机称帝后,总权归皇帝,此职乃“无职掌”,为最
见“亦麻河卫”(874页)。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