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王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见“脱脱不花”(2082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见“撒答”(2491页)。
明代云南永昌(治今云南保山县)罗板寨首领。景颇族。曾任百夫长。相传其时景颇族有父死收其庶母、兄弟卒纳其嫂娣之俗。其病笃将死,其妻方艾,欲持刀杀妻。妻惊问其故。曰:“我死,汝将归我弟矣”。反映了景颇族其
见“长狄”(363页)。
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有“勉”、“甘迪门”、“坳标”、“拉加”、“炯奈”、“金门”、“藻敏”、“布努”等不同自称和“盘瑶”、“过山瑶”、“茶山瑶”、“花蓝瑶”、“背篓瑶”、“八排瑶”、“板瑶”、“白裤
即“鄂尔布”(2049页)。
即“大武神王”(93页)。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厄德格讷鄂拓克。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翌年,首领阿济比遣锡喇嘛噶斯朝觐,受到清政府隆重接待。二十七年(1762),所属鄂斯诸处为霍罕侵据,清尚书永贵,遣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