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下主巴噶举,其中又有一支传至不丹,其领袖掌不丹政教之权,称作“南主巴”,是为藏传佛教外传的支派之一。其传承内容均导源于帕竹噶举的学说。详见“帕竹噶举”(1399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今甘肃岷县境)。宣德三年(1428),其首领官着肖等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金织纻丝袭衣、靴袜等。到天顺八年(1464),首领坚东贡方物,赐其彩缎、衣、茶等物。此后,与明
496—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其先居于尔朱川,以地名为氏。尔朱荣从祖兄子(远侄)。勇武善弓马,获荣厚爱,常预策谋军戎要事。孝昌(525—527)末,为都将,总统肆州
彝语音译。意为“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过年时,※曲诺、※瓦加(阿图阿加)两个等级每户必须向主子交纳半个猪头、1斤酒;主子家逢有婚丧嫁娶等事,必须交纳鸡、酒、肉,表示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
准噶尔地名。原为维吾尔语,意谓“踏地有声”。今新疆巩留县地。因地有空格斯河得名。地势宽平,水源充足,牧草丰茂,宜耕宜牧。旧为准噶尔乌鲁特、霍尔博斯鄂拓克驻牧地。乾隆二十年(1755)秋,准噶尔宰桑克什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
1634—1672清代青海玉树十六代囊谦王。藏族。※尕玛拉德之子。顺治三年(1646),赴拉萨朝拜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蒙古汗王固始汗,贡献方物。赐以“米旺仁庆南杰”称号,并颁锦缎文册,承认其对囊谦部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首领。有两种:一称“德古”,意为“善于辞令的尊者”,是诺伙奴隶主专政的执行者、地位较高;一称“苏易”,意为“为大家办事的尊者”,地位低于前者。“德古”须熟悉家支谱系和历史典
金元传送四方文书的邮驿。金泰和六年(1206)六月始置。十二月,设都提控急递铺官总其事。《金史·百官志·兵部》:“其制,该军马路十里一铺,铺设四人,内铺头一人,铺兵三人,以所辖军射粮军内差充,腰铃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