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屯河所
见“兀秃河千户所”(112页)。
见“兀秃河千户所”(112页)。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①北方古族名。亦作翟,因狄人主要居住在北方,故又称“北狄”或“北翟”。一说狄即商代之鬼方、周代之“狁”。史载,周族先祖不膹、公刘等居于“戎、狄之间”。《毛诗故训传》云: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元地方政区名。脱斡怜,清文献作托果琳或托泉琳(蒙古语,周围之意)。元初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原属开地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众说不一,有说脱斡怜即今洮儿河,或说治所故扯为今黑江省桦川县万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见“札只剌”(1600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北部。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其长官遣使入朝贡马,依例赐钞、币、袭衣等。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司子霍则入朝贡马、
清朝宗室、学者。字溥仁。满族。乾隆初和硕简仪亲王※德沛从弟。博学有文采。著有《理象解原》4卷、《书经直解》、《诗解正宗》及《一学三贯清文鉴》等。
苗族民间议事会。类似古代※门款制。亦称勾夯、春酒会、里社会议、丛会、埋岩会议等。各地名称不同,性质基本相似。源于氏族议事会,亦是继氏族公社解体后沿袭其旧有的民主选制度而产生的地缘性榔款组织。氏族每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