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离明
即“永丹”(634页)。
即“永丹”(634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1687—1749清代藏族高僧。生于青海迭部绒地区之折垅亚热村。12岁在扎贡喇嘛·丹巴达杰前受沙弥戒,取法名阿旺墨朗。15岁拜阿旺丹增为师,学经典。20岁在且巴夏仲前受比丘戒。28岁往拉萨朝拜噶丹诸寺
见“耶律弘古”(1308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墨特部领主。亦译素郎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他失礼子,※把汉比吉所生。仗祖母三娘子之势并有大板升(约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带)之众,富冠诸部。初受明封为都督同知,万历二十五年(
契丹语音译。“嵩高”之意。参见“可忒”(491页)。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
见“萧塔不烟”(2002页)。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打围大神”(猎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狩猎是旧时赫哲族的重要生产部门,他们相信有专司狩猎的神,供奉它,能保佑多得猎品。其为管理打猎一切事宜之神,神形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