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作※鉤町国。秦置县。汉初,复为夜郎小邑。元鼎六年(前111)复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广南。蜀汉时,自牂柯郡分出属兴古郡。南朝梁废。今其地有苗、布依等民族居之。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摩哩齐”。“莫伦”意为“马”,“赤”意为“司事人”,即掌管车马的人。《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莫伦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见“德格”(2518页)。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突厥汗国官号。又译割利。其意谓“老”。《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老为哥利,故有哥利达官”。《唐书·张长逊传》:“张长逊为
见“噶尔察”(2499页)。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初见于《尚书·禹贡》,谓“海岱及淮惟徐州……淮夷珠暨鱼,厥篚玄纤缟。浮于淮泗,达于菏(河)”。《史记·夏本纪》有相同记载。《禹贡椎指》云:“今淮、
见“九姓铁勒”(36页)。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