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蛮司志
民族史书。清毛奇龄(1623—1716)撰。此为《西河合集》本《蛮司合志》一书之8—11卷。王崧《云南备征志》收此4卷,题曰:《云南蛮司志》。首载总叙,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安辑、授职、习俗之大略,与四夷馆之百夷、八百、缅甸三馆所领诸土司之概要。下分地区辑录,中多相杂,惟麓川、缅甸诸条较完整。所记风土之事,明史多不载,可供考校。对研究清以前云南少数民族历史,特别是土司制度有参考价值。
民族史书。清毛奇龄(1623—1716)撰。此为《西河合集》本《蛮司合志》一书之8—11卷。王崧《云南备征志》收此4卷,题曰:《云南蛮司志》。首载总叙,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安辑、授职、习俗之大略,与四夷馆之百夷、八百、缅甸三馆所领诸土司之概要。下分地区辑录,中多相杂,惟麓川、缅甸诸条较完整。所记风土之事,明史多不载,可供考校。对研究清以前云南少数民族历史,特别是土司制度有参考价值。
1810—1873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第三世寺主,又称噶桑丹增嘉措。藏族。出生于凉州达垅沟。曾在塔尔寺求学,并在许多静修院修习,多次赴拉卜楞寺,从阿莽仓活佛贡乔坚赞前聆听经教。在杨宗修建不热官。咸丰元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①指某种群体、集团为首的人。史籍中对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的领导者,皆称首领。②西夏军队职官。受将佐管领。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小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唐代前期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州、羁縻都督府简称。贞观二十年(646),唐以回纥首领吐迷度率诸部破薛延陀多弥可汗,奄有其地,遣使入贡,纳其归附。次年,诏以回纥为瀚海府(今蒙古朱尔马台河畔)、仆骨为金微府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即“莫折太提”(1826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高级属官。由土司任命其血亲担任。视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授予不同职位。职位最高者称“掌太爷”,代理土司掌理全区事务。其余根据血缘亲疏为分管财文及军事的大小太爷。享有很多特权,如
在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东北约30公里处。当地称阿伦斯木古城。呈长方形,南北长约560米,东西宽约1200米。由于汪古部赵王治所,盛行景教,故有景教寺院遗迹及景教十字架形遗物和石刻、石棺以及
藏语音译,意为“女仆”。旧时藏族牧区对牧主所雇女长工的称谓。男长工称“约波”(男仆)。大多因家贫或无牲畜不得不靠帮工维生,也有个别因无力还债,替债主作工抵债者。主要替牧主挤奶、打酥油、晒牛粪、背水、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