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见“铁木迭儿”(1879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赤谷城(今新疆阿克苏河上游前苏联境内伊什提克一带)。其民原活动于敦煌、祁连间,后被大月氏所破,部众附属匈奴。汉文帝后三年(前161)左右,乌孙挟匈奴之力率族西迁塞人故地(今伊犁河流域一
西藏解放后所置县之一。位于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县人民政府始驻米林村(后迁驻东多村),故名。1959年(一说1960年)以则拉宗的大部分地区改设县。居民以藏族为主。有部分珞巴族在此定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对村寨或氏族领袖的称谓。一般为民主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富有生产与生活组织能力、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充任。有老、中、青三种:“阿克哈布利安“即老年首
吐蕃管理驿站之官员。唐代吐蕃在各地设有驿站,以供传递军情、宣布政令、使臣往来之用。每百里一驿,亦有数百里者。从青海古莫离驿(青海湖附近)起,西南行至吐蕃山南之勃令驿,其间设驿站14处。每站设置顿官,主
位于内蒙古东部,松辽平原西侧,北起黑龙江右岸之漠河,南止西拉沐伦河上游,从东北向西南绵延,全长1400余公里,宽约150—300公里。以洮儿河为界,为分南北两段,北段长约670公里,山林低而宽,海拔1
①地名。今河北定县。西汉高帝建中山郡,治卢奴(今定县)。景帝三年(前154),改为国。北魏复为郡。后燕燕元三年(386),燕王慕容垂称帝,定都于此。永康二年(397),慕容宝为北魏所败,退出中山,徙都
台湾先民早期新石器文化遗址。1964年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师生在台北八里乡大坌坑首次发掘,故命。出土遗物以粗砂陶片为主,从陶片中能辨认出有碗、瓮、瓿等器皿,体部盖满绳印纹。石器有小型打制石斧、磨制小型
见“捕喝”(18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