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1882—1944蒙古族早期革命活动家。姓杭锦。字子荣。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群正白旗人。旗总管斯仁栋日布三弟。18岁在北京雍和宫当喇嘛。29岁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多次为孙中山与李大钊之间做通讯联络工
西夏职官称谓。加于宗室嵬名氏重臣职称之前,以示显贵。倡导整理西夏文字典《音同》的中书、知枢密事嵬名德照即有此称。
?—174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雍正九年(1731),由内务府笔帖式,迁户部员外郎。十二年(1734),受命往江南学习河务。乾隆二年(1737),授浙江海防兵备道。四年,调江南河务道,转浙
见“秃里赤卫”(1084页)。
?—1743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姓乌朗罕济勒仙。世居科尔沁。康熙二十三年(1684),袭二等轻车都尉。后历任参领、满洲镶红旗副都统。雍正二年(1724),调蒙古镶红旗副都统。五年(1727),迁蒙
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族属不明,居女水(在漠北土拉河西、鄂尔浑河上游)流域,与叱突邻部唇齿相依,周围有高车、柔然、鲜卑部落活动,与北魏未发生臣属关系。以游牧为业。北魏登国三年(388),因道武帝拓跋珪
见“番”(2263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168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世孙,※硕垒乌巴什珲台吉第三子。为喀尔喀西路台吉,隶札萨克图汗部。康熙三年(1664),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璘沁所
①古官名。《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 ②元代设于川、滇、黔、桂、粤、湖广、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择其首领任之。分文武职。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