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425十六国时期夏国创建者。又名屈孑(亦作屈丐),意为“卑下”。族属铁弗匈奴。匈奴右贤王去卑裔,※刘卫辰第三子。因先祖尚汉室女,故以刘为姓,称刘勃勃。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本部为北魏拓跋珪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见“委兀慎”(1454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群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察罕附罗卜藏丹津叛清,旋又悔罪降。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罗罗斯副都元帅※帖哥术探花爱忽赤之子。初袭父职,为武德将军、罗罗斯副都元帅、同知宣慰司事。率兵讨定昌路总管谷纳,执杀其党千户阿夷。继平定德平路落来民的反抗。至元十九年(1282),
?—1369元末将领。别称小平章。元大将张思道弟。史称“骁勇善战”。元末助兄守庆阳(今甘肃庆阳),抗拒明军西征。洪武二年(1369)四月,徐达等率明军攻克临洮,降元将李思齐,回师围攻庆阳。张思道惧,遁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见“耶律良”(1301页)。
即“诺曷钵吐谷浑可汗”。参见“诺曷钵”(1332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乾隆内府舆图》作椿集,宣统《新疆全省舆地图》作春济。从乾隆朝起,即为中国设喀伦(卡)之地。后被沙俄侵占。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恰伦河口东琼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