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唐朝大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为匈奴茵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礼部尚书平昌公宇文㢸孙。贞观(627—649)中,为尚书右丞,明习法令,以干练见称,深得太宗李世民赏识。高宗永徽二年
清政府和东北边地各族人民反击沙俄侵略军的战役之一。17世纪80年代,沙皇俄国乘清政府征讨吴三桂叛乱之机,加紧对华扩张,于康熙十九年(1680),成立尼布楚督军区,以督军费多尔·沃耶伊科夫为首组织“远征
见“隆务寺”(2136页)。
布依族地区古代崖壁画。位于黔西南花江河北岸。1978年发现。由“马马崖壁画”、“汉元洞壁书壁画”、“牛角井壁画”所组成。画面有人物、飞鸟、房亭、楷书汉字及人骑马、牵马、奔马等图像。时代古朴,民族特点浓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
?—1275蒙古国官员、伊儿汗国大臣。又译阿儿浑、阿尔浑·阿合。蒙古斡亦剌部人。千户太出之子。一说其出身低微,家境贫困,荒年,父曾以其易一牛腿。通晓畏兀儿文书。元太宗时任必阇赤(书史、书记),颇受重用
即“钟根”(1666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见“项崇周”(15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