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386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又作刘鞬。初依居贺兰部。道武帝登国元年(386),弟刘奴真率别部附魏后,被迎归,得弟禅让,领部众。为谢贺兰部贺讷之厚待,遣弟刘去斤献金马,并欲叛魏,改从贺兰部,为奴真所
元朝官员、文士。又译宝巴。字公孟,号普庵。蒙古人(一说色目人)。居洛阳。少好学,精易理。著有《易原奥义》1卷、《周易原旨》6卷、《周易尚占》2卷,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为东宫太子时,任大中大夫,曾以此
?—1924清末民初内蒙古伊克昭盟王公。达拉特旗札萨克多罗贝勒之子。光绪二十七年(1901),乘达拉特旗人民因反对天主教失败,被迫赔款之机,鲸吞大批牛羊。三十一年(1905),又在绥远城将军胎谷放垦时
1367—1449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萨迦派住持显教之大德雅楚桑结贝的弟子。笃信系解派教授及修次第论,曾在拉萨北彭域地区建那烂陀寺,以十大经论立宗,讲说64部经典、40部经论疏释。平生唯以讲述佛经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见“亦里察河卫”(874页)、“亦力察卫”(872页)。
地方行政区划名。汉置删丹县,属张掖郡,后魏改为山丹县。隋大业初复曰删丹,属张掖郡。唐属甘州。五代宋时甘州回鹘初设牙帐于此。后为西夏所据,置甘肃军。古之删丹县在今山丹之南,扁豆口内近马营墩地。元至元(1
报刊名。清宣统二年(1910)二月新疆伊犁同盟会创办。由革命党人冯特民(字远村、又名冯超)任主笔,李绍武、韩玉青任编辑。社址在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南)。先出汉文铅印版,继又出满、蒙、维文油印版。重点在
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三世。藏族。为西藏工布地区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出生于聂赤仲钦。随帕巴拉通瓦顿丹剃度出家,从巴索·拉旺却吉坚赞受比丘戒。曾多次聆听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