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什丹巴尼玛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作往流、翁流、翁牛等,或误作冈留。均为蒙古语“翁里郭特”之音译。原为成吉思汗末弟斡赤斤属部。斡赤斤后人被元朝封为辽王,故为辽王属民。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率部降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见“炭山” (1651页)。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
?—1709清代新疆哈密伯克。又译厄碑都拉,额贝杜拉。维吾尔族。号达尔汉伯克。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以理藩院员外郎马迪出使策妄阿拉布坦途经哈密,为罗卜藏额琳沁等杀害,从众避入哈密,派
古代锡伯族人对氏族会议之称呼。莫昆义善由“莫昆达(氏族长)”和成员若干名构成。莫昆达由氏族中辈分高、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成员是从祖辈、父辈、子辈和孙辈中通过共同商议各挑一人充任;妇女也以同样方法各选一
见“赤峰县”(1013页)。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元代吐蕃纳塘寺高僧。旧译“释尊剑”。吐蕃山南人。元仁宗(1311—1320年在位)时与纳塘寺关系密切,曾邀其弟子格西嘉木样巴克什去内地,奉为上师。后用其弟子带回之御赐汉地纸、墨、笔等,编辑大藏经目录,
见“耶律题子”(1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