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克明安部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通肯河游牧。编为一旗,归黑龙江将军统辖。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通肯河游牧。编为一旗,归黑龙江将军统辖。
?—1783清朝大臣。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蔑)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次子。初名色布腾多尔济,乾隆四年(1739),赐今名。教养于内廷,赐双眼孔雀翎。七年(174
?—17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伊陵尸逐就单于子。灵帝熹平元年(172),父死,嗣立。六年(177),随汉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出雁门击鲜卑檀石槐,大败而还。光和元年(178),卒,在
①唐初郑国皇帝王世充年号。619—621年,凡3年。 ②一作明开,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097—1102,凡6年。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古族名。参见“林胡”(1291页)。
即“兀惹”(107页)。
1771—1834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日兰地方之阿嘉家族。由赤·阿旺却丹确认其为自己伯父之转世。于夏琼寺和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聆听七世达赖喇嘛噶桑嘉措之教诲。任护理华曲寺堪布
见“衮布”(2091页)。
见“忽里卫”(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