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部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景颇族载瓦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景颇族村寨残留的一种原始互助方式。详见“戛缩”(2035页)。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湘西苗族自称。苗语译音。亦译作“果雄”、“仡熊”、“代熊”。《苗防备览》:呼苗曰果雄。他称红苗。又有代孝、代弄、代蔑(或芈)、代瓜、代卡、代扁、代枷、代列、代流(代亦作禾)等支系。讲苗语湘西方言、西部
参见“巴特满”(412页)。
①古代夏族及以后的汉族对周边各民族的泛称。又常在前加数字“四”,称“四夷”,即东、南、西、北四方的夷人。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后,遂有了以泛指一方族称的东夷、南蛮、西戎、北狄来释“四夷”。“
见“雅尔”(2195页)。
见“曷苏馆”(1652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