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印纳马”(578页)。
新疆河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古称伊列河、伊丽河、亦列河。上游在今中国新疆西部。东源为空格斯河,西南源为特克斯河,东北源为哈什河,均出天山。三河合而西流,称伊犁河。再西流入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五代初河西地区地方政权。参见“西汉金山国”(708页)、“张承奉”(1181页)。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见“耶里直”(1300页)。
晋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塔拉河卫,并说塔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