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唾壶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以保持殿内的清洁。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以保持殿内的清洁。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治所即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东北旧城。,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乌古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见“二十四史”(6页)。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时置陁隆县,隶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东部地区。元为思州安抚司与新添葛蛮安抚司交错地带。明始称台拱寨。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台拱厅。民国三年(1914)
见“迈买的明”(741页)。
参见“哈格”(163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札岭卫均作扎凌山卫。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神山顶”。亦称纳孜、章拉则、拉则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雅鲁藏布江上游,属于日喀则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拉孜宗,地当交通要冲,东通日喀则、江孜、西通萨噶、噶达克,南通胁噶尔、定日
见“金牌信符”(1478页)。
部分怒族自称。见“怒族”(17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