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参见“叭”(542页)。
参见“叭”(542页)。
?—1875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郭贝尔氏。字直夫。博多欢次子。道光九年(1829),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十七年(1837),晋二等侍卫。咸丰三年(1853),从僧格林沁赴天津,堵击太平天国北伐军,击
即今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东西长约3里,南北宽约2.5里。地面遗迹除一部分城墙失存外,城内建筑遗址还比较清楚。官署区在城西南角。城北有铸钱场遗址,出土有红砂岩制成的“大泉五十”、“小泉直一”等王莽
见“斡鲁朵”(2426页)。
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咸丰十年(1860) 11月14日,清钦差大臣奕訢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15款。主要内容为:(1)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满语音译,“存下”、“留下”、“留遣”之意。清代军机处※军机章京,凡随从皇帝出巡者,之前之后依例可休息数日或十数日(视去处远近及停留久暂而定)。期间其缮写谕旨诸务,由※军机大臣布置给不参加扈从的章京连
?—1426明朝将领。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居凉州(今甘肃武威)耕牧。八年(1410),父兄从明成祖征阿鲁台、本雅失里后,与母留守凉州。时,
南北朝时武陵酉溪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酉溪蛮(槃瓠蛮之后裔,分布在今湘、鄂、川、黔的酉水流域地区)。宋泰始年间(465—471),因不堪官府压迫起兵反。内史王文和征讨之。起义军引敌深入,自后断其粮道。
即“四杰”(552页)。
见“土河”(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