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诏丁
亦名刀永和。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首领。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维屏弟。乾隆三十七年(1772),缅军入侵,兄维屏不能御,移宣慰司于九龙江内之小勐养。翌年,与兄听信诏勐等离间,与清廷结怨,随兄携家逃往勐勇,后返回,兄被革职,诏丁亦不得袭,由※刀士宛继。嘉庆元年(1796),刀士宛卒,子刀太和于次年袭职。缅甸木梳王朝以太和年幼,另任其为宣慰使,致使与太和互争权位,长期不睦。三年,接受勐勇土司诏光规劝,拒绝接受缅王诏命,遭缅攻击,不敌逃匿,五年(1800)卒。
亦名刀永和。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首领。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维屏弟。乾隆三十七年(1772),缅军入侵,兄维屏不能御,移宣慰司于九龙江内之小勐养。翌年,与兄听信诏勐等离间,与清廷结怨,随兄携家逃往勐勇,后返回,兄被革职,诏丁亦不得袭,由※刀士宛继。嘉庆元年(1796),刀士宛卒,子刀太和于次年袭职。缅甸木梳王朝以太和年幼,另任其为宣慰使,致使与太和互争权位,长期不睦。三年,接受勐勇土司诏光规劝,拒绝接受缅王诏命,遭缅攻击,不敌逃匿,五年(1800)卒。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
土家族婚姻习俗。也称坐床或填房。女子丧夫,必嫁其夫兄或弟。故有“兄纳弟妻,弟配兄嫂”之谚。属“兄终弟及”婚俗。汉族亦称妇女丧夫再醮为“填房”。
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屯齐长子。顺治六年(1469),封固山贝子。康熙十三年(1674),授宗人府右宗人,寻授镶蓝旗满洲都统。以四川叛应吴三桂,随定西大将军、贝勒董鄂由陕西征讨之。以汉将王
官名。唐至宋代,西北藩镇或各州领境内蕃部事宜的各族首领置之,下设管内押蕃落使,或押蕃落使等。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曾任此职,李德明在位时亦设,为定难军府属官,掌党项部落事宜。
室韦人。唐代室韦17大首领之一。咸通年间(860—874),遣使至唐京师(今陕西西安市)朝献。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参见“月祭”(374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历算学家。藏族。19世纪中晚期人。建于明崇祯时甘肃天堂寺(又称扎西达吉林寺,位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西部永登之天堂)之高僧。表于历算之学,著有时宪历书《汉历发智自在王篇》(手写本21页),对运算步骤之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