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偷妻子”。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若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请来巫师问卜,
见“敕勒”(1983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北宋欧阳修(1007—1072)、宋祁(998—1061)等撰。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修字永叙,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
清代四川德格土司。藏族。雍正十年(1732),经清廷批准与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妹策仁联婚。清朝赐白银3500两,锦缎100疋。亲率170亲人抵噶达地方接收赏物,并拜见达赖喇嘛。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
1062—1116辽后族。字讹里本。契丹族。为国舅少父房之后,越国王萧别里剌子,道宗惠妃萧坦思之兄。史载其貌雄伟,性和易。大康元年(1075),娶道宗三女赵国公主特里,拜驸马都尉。初领祗候郎君班详稳,
见“李嗣源”(1043页)。
见“迦坚茶寒殿”(1551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六年(1289),世祖第八子阔阔出始封。延祐七年(1320),子薛彻秃袭封。
即“绝奴部”(17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