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乡村小吏”。专事管理耕种和水利,为玉子(孜)伯克辅助官员。
见“马合木·太”(183页)。
旧时纳西族社会的基层组织。纳西语音译。意为“住宅”,引伸为“亲族”之意。流行于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斯日(女儿氏族)。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长,分裂为若干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衣社
吐蕃僧人。生活于大约833—859年左右。佛经翻译家。早年居吐蕃,后移居沙州(今敦煌)、甘州及张掖一带。出身桂氏族,全称“桂·却楚”,意译“桂·法成”。在其所译佛经上署名“大蕃大德三藏法师沙门法成”。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宣王大仁秀之世。唐长庆三年(日本弘仁十四年,823)冬,奉命率101人出使日本。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以12年一通聘期未到,国内连年歉收,人民贫困,朝廷苦于迎送等为由,拒绝使团入日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1729—1796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阿柔鲁德山下之阿尼家族。被确认为阿旺洛桑丹白坚参转世之呼毕勒罕。在大堪布赤钦·丹白尼玛主持下,于雍正十一年(1733)在古尔寺坐床,拜曲贡徐瓦为经师。1
?—1150金大将、开国功臣。又作撒离合、撒喇喝,亦名杲。女真族。完颜氏。安帝跋海(洋海)六代孙,胡鲁补山之子。雄伟有才略,为太祖阿骨打钟爱,常随从于军中。曾被世祖劾里钵收为养子。天会五年(1127)
?—170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顺治进士。授户部主事。十五年(1658),迁户部员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允吴三桂撤藩。受命同郎中党务礼赴贵州筹备船、刍、粟。闻吴叛,与党务礼回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