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清代对开垦蒙古地区土地的简称。清政府对蒙旗土地的开垦,先禁后驰,约经禁垦、限垦、放垦三个时期。天聪八年(1634)划定蒙古牧地疆界,令各守地界,不准越界。这一封禁政策即包含着禁垦的内容。顺治、康熙、雍
元代山名。又译阿里台山、阿勒台山,意金山,今阿尔泰山。蒙古诸部统一前、,为乃蛮部游牧地。宋嘉泰四年(1204),兵败,并于蒙古。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由右手万户博尔术统辖,元代为岭北军事要
见“阿力路”(1199页)。
即“夫余”(223页)。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为普定府,后改普定路,属云南。明洪武(1368—1398)初为普定府。十六年(1383),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万历(1573—1620)时改军民府,
隋时对台湾高山族先民的称谓。古越人后裔,三国时称“山夷”。当时已普遍从事农业,并饲养家畜,据《隋书·流求传》载:“土宜稻、梁、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尤多猪、鸡”。生产工具主要仍为石器,耕作
见“耶律马五”(1307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韩氏骨都侯驻屯北地(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领部众助汉戍边,御北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