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之,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黎”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
清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天聪五年(崇祯四年,1631),清军攻战大凌河之后,明与清在辽西的战局较长时间处于相持状态。清军徘徊于锦州、右屯卫之间,而在其他方向却颇有进展,臣服朝鲜,进兵蒙古,铲除后顾之忧
书名。清梁章钜撰,朱智等重加修辑。28卷。该书分训谕、除授、恩叙、规制、题名、诗文、杂记7类,记述军机处建制、规章制度、人员任免及沿革掌故等,对清史和满族史研究都有参考价值。道光二年(1822)成书1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即“兀鲁兀”(109页)。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
见“达卢骨部”(731页)。
撒拉族历史上的一次大迁徙。蒙古国时期,居住在马鲁及撒拉克的一部分撒拉族先民撒鲁尔(意为“土著”)人,因不堪塞尔柱王朝(1055—1258)的压迫与歧视,取道撒马尔罕东迁,经吐鲁番、肃州到达西宁附近定居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见“蒲类海”(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