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察里
“察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属※涅刺部。
“察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属※涅刺部。
见“天马”(216页)。
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为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于1905年在巴塘屯扎,兴办农场,筹划收复瞻对,并限制每寺僧人数目不得超过300人,20年内不准藏民剃度为僧等。引起土司头人和寺院僧人的反对,指责其包庇洋教,消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古族名。见“仡伶”(571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宁古塔氏。字如亭。学士巴克棠阿之女,嘉庆时礼部、吏部尚书铁保妻,以夫贵赏一品夫人,著有《如亭诗稿》2卷。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发须”。《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发为索葛,故有索葛吐屯。”据今人考证,句中“发”似为“须”字之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八年(730)正月,奉武王命赴唐贺正旦,献方物,留唐未归。后因“犯国章”,被流逐岭南(指五岭以南地区,约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一带)。二十一年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置,以张义保为知州。清顺治四年(1647),知州张汉卿归附后,因明制,仍授原职。雍正五年(1727),以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张汉儒被迫纳土,辖地被并入
元朝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初立※詹事院掌其事。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储庆使司。二年,复立詹事院,未几,改为储政院。设院使6员,正二品,下领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
清代门巴族首领。门巴、珞巴械斗中代表门巴族向波密噶朗王请兵伐珞。战后噶朗王控制白马岗(今西藏自治区墨脱),建立地东宗(相当内地县),光绪七年(1881)委其为首任宗本(相当内地县官),至九年(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