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尼河卫
见“者亦河卫”(1349页)。
见“者亦河卫”(1349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
碑铭。清世宗胤禛撰文。雍正二年(1724)立于北京孔庙。碑文记述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煽动青海西宁僧俗大众抗清,清廷命抚远大将军年羹尧率兵平叛的经过。对研究该历史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见“呾密”(1388页)。
489—534北魏官员。代郡人。字雅珍。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济州刺史乙海子。尚孝文帝女淮阳公主,授驸马都尉。历济南太守,司农少卿,银青、金紫、左、右光禄大夫,中军将军,西兖州刺史。其女乙弗氏于熙平
参见“台吉”(648页)。
?—1657清朝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萨济子,札萨克多罗郡王额璘臣从弟。崇德二年(1637),遣使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随额璘臣归附清朝。顺治七年(1650),以未附大扎木素劫
即“尼雅”(7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