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晋少帝
见“石重贵”(452页)。
见“石重贵”(452页)。
清代蒙古地名。治所在前苏联乌斯特一卡美诺哥尔斯克,原为准噶尔部辖地。康熙五十九年(1720),沙俄扩张主义者利哈列夫率兵侵入斋桑湖失败后,夺取该地建立要塞,遂为其长期霸占,并被当作蚕食中国西北地区的前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古族名。一说为狄种。春秋时与林胡并居于晋北。战国时东与赵为邻,居晋西岚山。赵武灵王来攻,附属于赵。汉初,匈奴强大,举兵南下,与林胡皆为所并。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见“贯云石”(1559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650—1733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栋鄂氏。郎色曾孙。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授云骑尉世职。康熙三十二年(1693),授工部主事,迁户部员外郎。四十三年(1
金代中期将领。契丹族。世宗时,为评事。大定二十一年(1181),为置边堡事上书谏言,当令东北及临潢等地所徙民逐水草以居,开壕堑以备边,加强戍守。被采纳。章宗时,官宣徽使。明昌五年(1194)二月,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