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清
即“吴凌云”(1075页)。
即“吴凌云”(1075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见“于阗”(58页)。
见“阮里河卫”(933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亦作“昊勃极烈”,又称“国论昊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阴阳之官”,主管司祭等(一说为管理众人的第二勃极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书名。1卷。作者失考,系多次拼接而成。“云南国记”等首四篇主要记宋以前云南事迹,尤以南诏、大理史事最详,多取材于白文《白古通记》、《僰古通记》,约著于明朝中后期。元明事迹各篇抄自《滇考》,成书于清末。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69—1073年,凡5年。
见“冷边土司”(1119页)。
?—384十六国时期西燕建立者。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前燕国君※慕容儁子,※慕容暐弟。前燕光寿三年(359)封济北王,后为苻秦北地长史。建熙十一年(370),前燕为前秦所灭,与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