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黑苗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僜语音译,意为“世代居住于此地的主人”。※僜人先民之一。自称是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最早的居民,故称。后与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僜人达让支系。至
蒙古语音译,意为“灵巧”、“助手”。准噶尔兀鲁思官员,主管王府事务。内佐台吉理家务,外则负责抽收牧厂税务,差派、征收山南回部徭赋及接待布鲁特使者等。定员2名。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史书对我国东南部分越人称谓。分布在浙南、闽北一带。据《太平寰宇记》引《临海水土志》:“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居处、饮食、衣服、被饰与夷州民(台湾高山族先民)相似。”该书还说,三国时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弋云,号鹫峰。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清初著名诗人“西泠十子”之一丁澎堂兄。顺治五年(1648)举于乡,终身不仕。与堂弟丁澎、丁滢均少负才名,又居住仁和之盐桥,有“盐桥三丁”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唐置鄯州,上元(674—676)间,为吐蕃所据,号青唐城。宋改西宁州。后归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为蒙古军所取。元初为弘吉剌部昌吉(章
见“楛矢石砮”(2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