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岱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见“松桃县”(1295页)。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中南部,顺治十年(1653)置。境域东西150里,南北120里。东至凤城,西至锦州府广宁县。晋、隋属高句丽。唐属盖州。辽置海州南海军,属东京道。金为澄州。元属辽阳路。明置海州卫,隶辽
河名。藏语称“杂褚必拉”。中国西南地区大河之一。源于青海唐古拉山东北。北源扎曲,南源昂曲,汇合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称此名。东南流入云南,穿横断山间,经过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
见“闾大肥”(1727页)。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旺舒克次子。雍正六年(1728),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30),受命督运科布多军粮。九年,解运马匹赴巴里坤。继随亲王策凌额驸等
见“始波罗”(1350页)。
即“完颜承晖”(1159页)。
参见“达磨赞普”(736页)。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裕次子。继兄彭允林后,为下溪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受诏命,不得移动部内马氏所铸※“溪州铜柱”。以刺史旧三年则为州所易,请朝廷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