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北前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布哈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车凌为札萨克,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西岸。东至科依特陀罗海,南至柴吉希巴立台接南左翼后旗,西至车吉接北末旗界,北至哈达图。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布哈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车凌为札萨克,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西岸。东至科依特陀罗海,南至柴吉希巴立台接南左翼后旗,西至车吉接北末旗界,北至哈达图。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书名。又称《蒙古文汇》,为蒙满汉合璧词典。清咸丰元年(1851),蒙古学者赛尚阿编著。共16册。此外尚有额尔德尼编著的17卷本及固什喇嘛校订的12卷本,均于光绪年间出版。该书对后来的词典编工纂工作有较
1861年英国占领哲孟雄(今锡金)后,继续向北扩张。西藏地方政府为防止英人入侵,在亚东以南西藏管辖的热纳宗设立边卡,号召人民守土卫国,并获驻藏大臣文硕支持。英国人限令拆除,并以此为借口,于1888年3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阿松。藏族。后藏人。※颇罗鼐祖父。因其兄达吉随青海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击败藏巴汗有功,以荫被委任为香地方南木林官员。抵制后藏谋反者,旋任白郎县官员。顺治(1644—1661)年间平定
?—1764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镜斋主人。怡贤亲王※允祥第四子。世宗奖允祥功,加封郡王,于诸子中指封,辞不敢就。雍正八年(1730),封宁郡王。卒,谥良。著有《菊谱》。
见“辉特南旗”(2201页)。
壮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有用汉字记壮音的师公唱本。内容由雷王收租、拔龙须、求雨、斗雷王、擒雷王、雷王逃走、启明星、兄妹结婚、结尾等九部分组成。记“卜伯”与雷王相斗的故事。反映了壮族先
见“附邻”(1259页)。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即“仰华寺”(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