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末中医师。河南省南阳人。回族。七代祖传中医,主治伤寒症。医术高明,人誉之为“妙手回春”。曾致力于恢复南阳乡贤、东汉著名医师张仲景圣祠和设立国医学术研究院,为中医学的发展作出有益贡献。
见“三受降城”(52页)。
1938年9月至1939年八路军大青山支队陆续建立的战地动员组织。简称动委会。由各族各阶层代表参加,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主要任务是动员、组织与武装群众参加抗日游击战争,发动捐输财力、物力
①辽封爵。太祖子李胡次子耶律宛、圣宗弟齐国王隆祐第三子耶律贴不先后受封。 ②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强受封;明昌元年(1190),世宗子完颜永蹈进封;承安二年(1197
即“阔亦田之战”(2276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又作“绒朗四部”。门巴语音译,“绒朗”为河名,意为“谷里河”、“窄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绒朗堆措、绒朗麦措、喜尔独本措和日哄奎当措。四指地处于该河流域,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见“渴槃陀”(2284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一。辽东京道有归州,谓以渤海降户置,疑辽移其民于今辽宁盖县西南侨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