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山
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逃。八年,晋爵三等男,以目失明辞佐领。顺治二年(1645),叙功,晋爵一等男,后累晋至二等子爵。十二年十月,卒,谥敏壮。
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逃。八年,晋爵三等男,以目失明辞佐领。顺治二年(1645),叙功,晋爵一等男,后累晋至二等子爵。十二年十月,卒,谥敏壮。
明末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斋赛、介赛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裔孙,※伯言儿子。部众万余,拥兵5000。占据福余卫故地,驻牧于辽河流域。其盛时势力所及,西起札鲁特,东跨辽河两岸,
见“根敦嘉措”(1812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hakim音译。意为“地方执政者”,既管军队,又主持行政,与清朝之“总督”相似。在※叶尔羌汗国,阿奇木为地区最高行政长官,主持军政和民政。
见“丙兔”(493页)。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
或称仡央语群,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分布在我国贵州省中部、西部,云南省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和与之毗连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北部。主要语言有仡佬语、拉基语、普标语、布央语、耶容语、木佬语等。这个语
元代语言学家。回回人。祖籍西域。祖父木沙剌福丁于成吉思汗西征时归附,随军东迁,遂定居。平章政事札剌鲁丁之子。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供职于翰林院,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正奉大夫。通亦思替非文(一
见“库页岛”(1109页)。
旧时裕固族户族内部事务的管理者。亦称老者。部落下按姓氏划分,有若干户族(相当于氏族),一般每个户族都有一个户族长,组织管理本户族内部事务。由部落头目指定或选举产生,多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长者担任。有
见“土河”(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