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
对回族人的称谓。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对回族人的称谓。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
又称“布隆闺”。黎语,意为“没有做饭火灶的房屋”。汉语俗称“寮房”。过去黎族地区男女到十四五岁后,晚上就多不与父母同住,而筑屋另居,通常是同村几个人合伙,男的从备料到建造自己动手,女的上山砍料回来后,
清代为入藏清军经办粮食、军饷、军械的机构。驻藏官兵之口粮、薪饷、军械初由内地运送。乾隆五十三年(1788),清军入藏驱赶廓尔喀,军运繁重,始设机构专司其事。自打箭炉出口,设理塘、巴塘、察木多、拉里、前
见“吐豆发”(766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密云县西北小水峪村西高地之上。在长城脚下,依山傍水。1979年调查发现。现见有3处。窑呈圆形,直径约2米。烧制以白釉为主,亦有青、褐、绿等单釉瓷。器物多为盆、碗、缸
书名。明代西南土官之家谱。二卷。不著撰者名氏。内容备载明正德(1506—1521)年前,滇、黔、桂、湘诸省土官之来源、官爵世系、承袭、削除等事,实为土官之家谱。内收云南土司51家、广西61家、四川20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勒肯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二月,吾蓝儿等处女真首领火失剌、程哥纳乞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此卫,以火失剌等为指挥、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省萝江县以北苏联境内穆哩罕
隋唐时期契丹一部落首领。初率部仕隋,授金紫光禄大夫。隋亡唐兴,与靺鞨首领突地稽俱于武德年间(618—626)遣使附唐,被唐封云麾将军,行辽州总管,诏于营州(今辽宁朝阳)城旁安置。时契丹主部尚归附突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