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裹王
即“故国川王”(1578页)。
即“故国川王”(1578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12宫下均设抹里。恩州得里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得里”,曾作辽太祖※弘义宫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即“水达达”(424页)。
577—604隋朝官员。字道生。昌黎徒何(即徒河,今辽宁锦州)人。其先世鲜卑慕容氏,后归北魏,赐姓豆卢。隋楚国公豆卢绩子。开皇十七年(597),汉王杨谅出镇并州(治今山西太原西南),其以妃兄任王府主簿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1317—1383元明间藏传佛教僧人,西夏人后裔。生于康区木雅热甫岗地区(今康定北木雅区)。17岁随上师索南坚赞出家为僧。18岁赴藏,在桑浦寺随上师浦日哇绛秋久受居士戒,从噶玛噶举派大德让迥多吉广听显
见“红史”(942页)。
日本侵略者在延边朝鲜族地区设立的特务机构。成立于1928年。遍及延吉、珲春、百草沟、头道沟等朝鲜族聚居区。多设在日本警察署附近。头领一般由“日本总领事馆”委派朝奸担任。主要任务是监督、控制当地朝鲜族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萨里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二月所设撒力卫作萨里卫,正统后所设撒里河卫作萨里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