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昃勃极烈”(1408页)。
见“也先”(140页)。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1827—1893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字地山。两江总督庆麟子。道光举人。初任知州、盐运使。咸丰十年(1860),署盐政。同僧格林沁治畿辅水田,劝垦葛沽、盐水沽沃卤地4200余亩。同年,协恭
西夏官署名。掌供给国学廪食。属中等司。设于崇宗贞观元年(1101)。天盛年间(1149—1169)设2正、2承后、2都案、6案头。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农民反封建斗争领导者之一。锡伯族。锡伯营(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四牛录人。1913年春,因不满佐领巴哈春等人私将公地分给富绅的卑劣行径,与柯克色春、音吉善(均为锡伯族)等率四牛录
金代中期将领。契丹族。世宗时,为评事。大定二十一年(1181),为置边堡事上书谏言,当令东北及临潢等地所徙民逐水草以居,开壕堑以备边,加强戍守。被采纳。章宗时,官宣徽使。明昌五年(1194)二月,受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年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言
见“五当召”(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