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见“祝孔革”(1769页)。
?—738突骑施汗国第三代可汗。出身车鼻施部,原姓名已佚。“苏禄”系指职务(军队统领),应为称汗前所进尊号。唐景云二年(711),娑葛为后突厥默啜所杀,突骑施汗国无君而乱,因抚众有道,集众至30万,复
毛南族民歌的两种形式。一般单独称为“比”或“欢”。因其后分别带有“罗嗨”、“罗喂”的衬词,故统称为“比欢”或“罗嗨罗喂”。“比”可以分为“比条”、“比单”、“比早”和“比三纽”四种,有七言、六言、五言
纪传体断代史书。北宋欧阳修(1007—1072)、宋祁(998—1061)等撰。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修字永叙,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
即“火不思”(392页)。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
风物志名。晋襄阳太守嵇含撰。3卷。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珍奇植物。撰者序云:“南越、交趾植物,有四裔最为奇,周秦以前无称焉。自汉武帝开拓封疆,搜求珍异,取其尤者充贡,中州之人,或昧其状,乃以所闻铨叙,有裨子
明代东蒙古土默特万户的另一名称。明代汉籍称其有“三枝十二部”,或云“共六大部落、一十二哨,东六、西六分巢”。今人据《蒙古源流》、《恒河之流》等考证,该集团应包括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金代河阴县黄河神庙。在今河南荥阳县北。大定二十七年(1187)敕号。详见“昭应顺济圣后”(16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