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叶尔羌汗国第七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初任阿克苏总督。约1630年※阿不都·拉提甫汗卒,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异密立之为汗。即位后,任用阿克苏旧臣,引起叶尔羌异密们不满,统治集团内部斗
蒙古民间古老说唱艺术形式之一。又作好力宝。蒙古语译音,意为“联韵”。是一种音律和谐、节奏明快的口头文学。最鲜明的形式特征是押头韵(各行诗头一个音节谐韵),有四行一韵,二行一韵,隔行对韵,或交叉换韵等。
①见“耶律敌猎”(1318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③见“萧敌烈”(1882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三十一年(1294),汪古部阔里吉思驸马始受封。弟术忽难袭封。
壮族地区原始人化石。1958年在广西柳江通天岩洞中发现。为一个完整的头骨(仅缺下颌骨)及部分体骨与肢骨。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约当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万年左右。头骨属中头型,面部和鼻部短而宽,眶部低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雍古、旺古、瓮古、王孤、汪古惕。属突厥语族,主要来源于沙陀突厥、回鹘余部。辽、金时散居于今内蒙古大青山以北地区。因邻近汉地,受汉族、契丹、女真影响,在蒙古各部中经济较为发展,故
?—177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
见“王廅”(202页)。
见“耶律抹只”(1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