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75—1084年,凡10年。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75—1084年,凡10年。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
参见“惰塔”(2273页)。
?—1755清朝大臣。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三等侍卫,累迁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五年(1740),授安西提督,驻屯哈密。十五年(1750),调任湖广总督。十八年(1753),清廷拟征准噶尔,任钦差大
满语音译,意为麻布纸。“花上”或作“豁山”,即纸。清代东北满族民间一种土法造纸。制法:每年盛夏,收集破衣败苎褚絮入水打,沤之成毳,置于芦帘淋沥,并在骄阳下匀晒即成。该纸
?—1653清初蒙古王公。四子部落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孙。诺颜泰第三子。号布库台吉。与兄僧格、索诺木、弟伊尔扎布4人分牧而处,遂称本部为四子部落。天聪七年(1633)
?—1802清朝大臣。字香圃。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九年(1764),入直上书房,充《四库全书》总阅,
见“回离保”(781页)。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普米语音译,意为“给羊子”。普米族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川、滇普米族地区。即将羊作为死者化身祭奠。常在同氏族中辈分相同的老人全部去世后一起举行,或夫妻双亡后合葬时举行。届时,远近亲友皆被邀请,其中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