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
见“大鸿胪”(89页)。
见“大鸿胪”(89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藏语音译,意为“帮差”。旧时西藏封建农奴制庄园里专作※乌拉的奴仆。来源於※差巴(指在谿卡[庄园]自营地作常年乌拉的人,支差的人)的家人或※谿堆(农奴主庄园的代理人)从其他的差巴及※堆穷(小户)中抽出来
参见“衮布”(2091页)。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见“班楞”(1790页)。
参见“滚很召”(2465页)。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1556—1603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九世活佛。藏族。生于康地金沙江流域的哲雪。明嘉靖四十年(1561),6岁即被送至粗浦寺学习。曾应云南木土司邀请,出访丽江纳西族地区。历访噶玛贡寺、绛秋林寺,
?—1332元代云南大理第七代总管。亦称信苴俊。白族。大理人。※段隆子。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一作至顺二年,1331),继任大理总管,被元廷封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段平章之号始于此。在职期间,蒙古在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