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令
见“大行”(76页)。
见“大行”(76页)。
我国东南地区新石器时代一种典型石制工具。多为长方扁形(有一小部分为柱状),一面斜削为刃口,背面中部隆起,有一道横脊和浅沟。便于捆缚在有曲叉的木柄上,形如小锹,作砍掘之用。福建、广东、江西、浙江、江苏、
河名。又作大金沙江。中国西南地区大河之一。发源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玛法木错,上游称马泉河,东流至后藏称藏布江,流经山南地区乃东县境雅隆地方得此名。“雅鲁”为“雅隆”之变音。又东流至林芝地区墨脱县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以服装尚青而得名。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川南、云南等地。居平远(今贵州织金)者又称箐苗。详见“苗族”(1335页)。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15世纪藏族高僧。河州卫番僧纲司第一世都纲端月坚藏之后裔。原系甘肃河州普纲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为第二世都纲。该家族掌管河州卫番僧纲司教权历12世,效力明廷,颇多贡献,并以教权控制该地政权。后被迎至北
古族名。一作傁,又称賨叟、氐叟、青叟等。“叟者,蜀夷之别名”(《尚书·牧誓》孔颖达疏)。汉代谓蜀为叟。叟兵即蜀兵。汉至六朝,分布在今甘肃东南部、四川西部、云南东部和贵州西部等地。西汉元封二年(前109
1894—1942又作果基·小叶丹。彝族。四川冕宁县黑彝果基家萨特支头人。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四川大凉山冕宁县彝族地区时,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感召下,与红军建立友好关系,赴余家海子面见中共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
见“萧朵鲁不”(20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