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和朔奴
见“和朔奴”(1446页)。
见“和朔奴”(1446页)。
1585—1645清初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兀鲁特部首领,天命七年(1622),率众自西拉塔喇归附后金。尚公主为额驸,授二等参将,隶满洲镶红旗。十一年(1626),率蒙古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七等奉恩镇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镇国公爵。自此时起至十二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镇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固山贝子依例降袭镇国公者,皆入
见“建平蛮”(1542页)。
见“可木卫”(49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
壮族传说历史人物传记。一篇。明末清初张尔翮撰。作者在康熙二年(1663)清明节游浔州(今广西桂平)西山时,访仙女寨杨氏老人(时年80余)后而作。内容记述刘三妹(亦名刘三姐)的祖籍、身世及讴歌故事。为研
唐代吐蕃官名。即《唐蕃会盟碑》(长庆三年,823年立)中所载藏文“bkavi phrinblon”之意译,音译做“伽益綝论”。会盟碑以汉文“给事中”译称,即所谓“承旨官”。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
抗日战争时期,晋绥地区党的领导机关。1940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绥远敌占区工作的决定》规定:为使绥远敌占区工作与晋西北相连接起来,并依靠晋西北之雁北地区发展绥远敌占区的工作。成立晋绥边区党委,受晋西北
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粤北泷水(今罗定)县人。瑶族。正统十一年(1446),因镇守两广少监阮能等人对瑶民百端苛索,与晋康逍遥山瑶族首领凤广山聚众起义,邻近广大瑶民纷纷响应。自号大将军,率众攻破泷水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