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布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布,每人得一奥布。随去专为猎手做饭和喂马的男人,和猎手一样分得一份;若承担这些劳动的是妇女,只给半个奥布(寡妇可得一份),且只限于兽肉和狍皮,或在猎品出售后给她一点钱或买点物品赠送。
参见“坊头”(960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
书名。又称《新疆要略》,清嘉庆十二年(1807)祁韵士纂辑。全书4卷。1卷为新疆天山南北两路疆域、山水、卡伦、军台叙录;2卷为南北西路城堡、职官简叙;3卷为伊犁驻防、兴屯、训练、牧养纲要;4卷概述土尔
见“勋旧佐领”(1650页)。
见“蛮书”(2272页)。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次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献驼马助军。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十九年,复献驼马,赐公品级。二十
蒙古族民间传统舞蹈之一。流行于内蒙古翁牛特旗一带。为春节期间舞蹈节目之一。由4人表演,2人扮牛,1人扮虎,1人扮砍柴夫。大体分四段表演,牛、虎、砍柴夫出场摆成三角形阵式,牛与虎搏斗,虎窜牛顶,牛、虎卧
见“鞑靼”(2488页)。
1053—1103金穆宗。亦作扬歌、扬歌太师、扬割。字乌鲁完。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迺第五子,世祖※劾里钵之弟,辽大安八年(1092),肃宗颇剌淑即位后,参加平定腊醅、麻产叛乱,擒麻产,因功被辽任
蒙古贵族的尊称。亦译作洪台吉、黄台吉、珲台吉、欢台吉等。源于汉语“皇太子”。蒙元时期仅作为大汗长子、储君的尊称。明代不再限于大汗的太子,一些大领主亦拥有此号,如土默特部的※辛爱黄台吉、鄂尔多斯部的切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