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昌路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宁昌县(今辽宁阜新市东北)。蒙古亦乞列思部世居该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驸马唆郎(都)哥受封宁昌郡王。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宁昌府。英宗至治二年(1322),升为宁昌路。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宁昌县(今辽宁阜新市东北)。蒙古亦乞列思部世居该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驸马唆郎(都)哥受封宁昌郡王。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宁昌府。英宗至治二年(1322),升为宁昌路。
清代满族女文人。号天然主人。清睿恪亲王如松(?—1770)继室,封福晋。著有《虚舟雅课》初集二集、《乌私存草》、《穗帷泪草》及《宝善堂家训》。
碑铭。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月二十一日立于北京国子监内。玄烨撰文,以满、汉两种文字镌刻。前半部为引言,后半部为四字韵文。载述康熙帝统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缘起、经过及作战思想。为研究康熙帝征噶尔丹及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蒙古语意为“了望者”。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小黑河支流,发源于武川县北黄花窝铺村西南,经呼和浩特郊区,入小黑河,全长58公里。明清时为蒙古土默特部游牧之地。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咱(扎)曲喀娃。意为咱(扎)曲河地方之人。为蒙古尔津、永夏、竹节三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部。东界川边石渠县,南界扎武,西界迭达、拉布寺、称多、固察,西北接娘磋,东北抵果洛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见“阿悉结”(1216页)。
清军入关前投归太祖、太宗,编旗立佐的部分旗人世家,是八旗佛满洲的重要组成部分,或为八旗佛满洲之泛称。分布在京师、各省驻防及其子孙遗居东北的“贝国思”(即“户”之意)。《啸亭杂录》所云“八旗长白旧族”即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筠族父。太平兴国四年(979)以绥州刺史职随李继筠助宋太宗征北汉,率蕃汉兵沿黄河列阵。渡河逼太原以张军势。后恃功跋扈不驯,被李继筠免职。后太宗复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