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本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一级行政官员,相当于内地的乡、保长。其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一般任期为3年,也可连任。为旧政府主管摊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行政事务。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一级行政官员,相当于内地的乡、保长。其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一般任期为3年,也可连任。为旧政府主管摊派差税,处理民事纠纷等行政事务。
?—424十六国时期夏国太子。又作赫连瓌。族属铁弗匈奴。夏国创建者※赫连勃勃长子。夏凤翔二年(414),封为皇太子。五年,乘晋太尉刘裕东还,留幼子刘义真镇守长安之机,以抚军大将军、都督前锋诸军事,领兵
即“延优”(818页)。
即“朝野佥载”(2175页)。
?—272晋代匈奴首领。因先祖为汉室外甥,故以刘为姓。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后。居并州(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嗣为北部帅(又作中部帅、右贤王、单于)。武帝泰始七年(271)正月,举众反晋,遁出塞,
即“火不思”(392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第四子。受封为定远将军。初被父派往统矢府(今姚安)镇守。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前后,滇东三37部不断起兵反抗高氏和段氏统治,父率兵讨平之,遂被派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称“十二土默特”。属※右翼3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古老的“秃马惕”部落。明代,由右翼的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等12个大部落及若干小部落组合而成,故统称十二土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火而赤”、“豁儿臣”、“和尔齐”。《元朝秘史》释为“带弓箭的”,即佩弓矢环卫者。《元史·塔察儿传》:“火儿赤者,佩鞬侍左右者也”。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
汉代黄河上流西四个郡的总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降,汉于其地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酒泉郡治禄福县(今甘肃酒泉县)。武威郡,元狩二年置,治姑臧县(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