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对偶婚

对偶婚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在早期,夫妻双方分属两个氏族,不组成同居共炊的家庭,由丈夫夜晚走访妻子的方式过夫妻生活。一个男子在若干女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也在若干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双方结合自愿,分离自由,地位完全平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女方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对偶婚发展到中期阶段,男子须离开本氏族,移居妻家,同妻子、儿女组成母系对偶家庭。妻子为家庭核心。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生产生活上仍与自己母家保持着紧密联系,死后归葬母方氏族墓地。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夫妻地位基本平等,双方都或明或暗有自己的情人,无独占的同居,常因些微小事即解除婚约。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增强,并逐渐将私有财产集中到自己手中。到对偶婚晚期,由男子从妻居转为女嫁男娶。丈夫成为家庭的中心,妻子处于从属地位。丈夫对妻子已产生独占要求,而自己则不受任何约束。由于此时群婚残余尚存,独占同居很难实现,离婚与再婚比较频繁。对偶婚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人类社会向文明社会迈进。其残余普遍存在于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如古代的高山族、壮族、近代的永宁纳西族、永宁普米、基诺、布朗、他鲁(彝族支系)、叶车(哈尼支系)、藏族等,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访宿的对偶婚形式;部分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直至20世纪50年代,则仍然保存有从妻居或从夫居的对偶婚残余。

猜你喜欢

  • 青史

    书名。全称《青史佛教教法源流》。通称为《青史》。藏族学者桂译师※熏努贝(1392—1481,一译廓诺·迅鲁伯)著。明成化十二年,(1476)成书。成化十七年(1481)在熏努贝去世当年,由大译师索南绛

  • 成吉思汗传

    亦作《圣成吉思汗传》,即《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

  • 北部敕勒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六镇(武川、怀朔、沃野、柔玄、怀荒、抚冥或谓御夷)稍北、漠南一带的敕勒部落,称北部敕勒。

  • 蒙疆银行

    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金融机构。1937年建立。总行设在张家口鼓楼西街。大同、厚和(今呼和浩特)、包头、平地泉、丰镇、宣化、怀来、沙城、涿鹿、张北、多伦、延庆、朔县、北京、天津均设有分行。东京、长春、贝

  • 失怜答里

    元成宗铁穆耳皇后。又译实怜答里。蒙古弘吉剌氏。斡罗陈驸马之女。母鲁国长公主完泽。原为铁穆耳王妃。生子德寿。一说成宗即位前已卒。另说成宗即位后立为皇后,卒于大德三年(1299)。武宗至大三年(1310)

  • 安嘎

    鄂伦春族“乌力楞”家族公社集体狩猎瓦解后出现的一种临时狩猎小组。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篝火堆”或“住在一块的人”。一译为“阿那格”、“昂阿”等。主要在“鹿胎期”、“鹿茸期”、“叫(交)鹿尾期”、“打皮子

  • 东部敕勒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漠北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一带)外以东,至濡源(今河北东北部滦河)的敕勒部落,称

  • 外仓地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 袞布伊勒登

    ?—168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世孙,※硕垒乌巴什珲台吉第三子。为喀尔喀西路台吉,隶札萨克图汗部。康熙三年(1664),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璘沁所

  • 白族创世纪

    白族创世史诗。亦名《白族开天辟地》、《白族人的来历》。世代相传,一般以“打歌”这种文艺形式来演唱。内容主要有“洪荒时代”、“天地的起源”、“人类的起源”3部分,其中也反映了白族先民征服自然的勇敢精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