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鉴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见“隆朵嘉措”(2137页)。
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广西永宁州(今永宁县西北)人。自幼苦读,立志任途,青年时曾于乡试中举,后多次赴京应试均落第,被聘湖南同考官。40岁时至武级县任教谕,后曾主持桂林秀峰书院。不久复出仕途,任江阴县令,为
?—1736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其祖于明代受封安抚使,康熙年内附,给予旧封。雍正五年(1727),率士兵随清军西征,奋勇出力,以功,加宣抚使衔。乾隆元年(1736)病故,子苍旺袭职。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改四川松潘、懋功、杂谷脑等藏族聚居地区土守备为屯守备,以原番民土官或首领充任,又称土弁,准世袭,颁给图记和委牌。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军民事务,并须听官府调发从征,有
见“合兰府水达达等路”(837页)。
即“玄烨”(622页)。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