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见“中京”(292页)。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见“恤品路”(1724页)。
佤语音译,意为“办大事情的长者”。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俗称“班洪王”或“班洪王子”,职位世袭。最早可能是这一地区对氏族酋长或村社首领的称谓,后来发展为对地区最大头人的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明朝来华病逝的苏禄王国东王墓地。地在山东德州市西北部北营村。永乐十五年(1417)八月初,加里曼丹岛与菲律宾群岛之间苏禄王国东王巴都葛·巴哈剌率弟西王、峒王及眷属340余人来华访问,到达北京,受成祖朱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古县名。东汉置,治所在今湖南安乡县北。属武陵郡。隋改孱陵,属澧阳郡。澧水过其县,可溉田数千顷。昔为※廪君蛮和※槃瓠蛮所居之地。
见“耶律夷列”(13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