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勒瑚哩池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见“萨囊彻辰洪台吉”(2015页)。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土族语音译。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觉哈撒尕
前燕烈祖景昭帝慕容俊年号。357—360年,凡4年。
明代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蒙文史籍称舒哈克卓哩克图鸿台吉,汉籍亦译作粆花、炒哈、抄花,或称洪巴图鲁、叶赫巴图鲁、爪儿图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孙,※虎喇哈赤第五子。嘉靖(1522—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
即“阴河”(933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年号。1212—1213,凡2年。
见“锡卜臣”(2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