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察沙布伯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春秋时赤狄的一支。分布在今山西长子、屯留一带,东部为赤狄潞氏、铎辰等部的居牧区,周围有晋人居住,奉潞氏为盟主。周定王十三年(前594),晋败赤狄诸部于曲梁(今河北鸡泽),灭潞氏,遂失依靠。翌年,并于晋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湖南凤凰厅鸭保寨(今凤凰县鸭保寨)人。苗族。原为苗百户。乾隆五十九年(1794),与贵州※石柳邓、龙乜妹(苗族)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六十年,与苗民※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
见“处和部”(588页)。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西夏文文书。10页18行,页面58.3×41.3厘米。手写、行书。书者为西夏黑水城守将仁义,写于献宗乾定申年(1224)七月。背面盖有印章。内容为因老母患病,请求调往距家乡较近的地方任职。其中记录了当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
见“秃里”(1082页)。
抗日战争时期甘肃南部回、汉、藏等族农民起义。又称“陇右暴动”、“陇南事变”、“甘南民变”。1943年春,甘肃临洮县各族农民,受中国共产党抗日进步思想影响,以“免粮免款”为口号,在王仲甲、肖焕章等人领导
参见“八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