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木格斡惕赤斤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见“塔兰奇”(2157页)。
即“碎奚”(2351页)。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参见“叭”(542页)。
见“兀秃河千户所”(112页)。
民族迁徙事件。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1771、1、5),居住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土尔扈特部人民,因不堪忍受沙皇俄国侵略与压迫,在渥巴锡汗率领下东归祖国。随从东徙者有33361户,168000余
唐代六诏之一邆赕诏主。乌蛮。丰咩之子。父被唐监察御史李知古谋杀后,嗣为王。自称邆赕州刺史。初与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728—748年在位)同伐洱河蛮,据大厘城(今云南大理旧县城北喜洲)。后遭皮逻阁袭击
元朝封爵。一说将其列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正二十七年(1367),世祖子脱欢第四子帖木儿不花由宣让王进封。
见“兀力卫”(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