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又译嗢娘改。辽时对北方一部族的称呼,曾附辽,为辽属国。原词为契丹语地名,其词意不明,部以地名称之。该部居于今贝加尔湖一带。据史载,辽属国可纪者有59,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无定额,从其便,不从者讨
?—1634后金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鲁氏,以地为氏。康果礼之弟。率众归附,初授三等总兵官。太宗皇太极即位,居八大臣之列。天聪元年(1627),随太宗征朝鲜。三年,攻克明遵化城,晋二等总兵官,赐号
红河哈尼族、彝族反封建斗争。民国七年(1918)十月,勐丁土掌寨巴蕉河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境)女“苗王”马勃迈率众千余人起义,反对土司压迫。金平、元阳、绿春等地苗、瑶、哈尼、彝各族人民
参见“枢密”(1293页)。
朝鲜族民间信仰的宗教,亦称“檀君教”。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创立于1909年。信奉朝鲜古代神话中的始祖神-檀君。它把世界分为三个等级:天主、人类及除人类以外的万物。并认为人们的智慧与天主没有什
布依族民间戏剧。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内分※“册亨布依戏”、※“地戏”、※“布依族花灯戏”等。详见有关条。
明哈密忠顺王。一作拜牙郎。蒙古贵族。忠顺王※陕巴子。弘治十八年(1505)冬,父卒,自称速檀,寻袭封忠顺王。明廷给冠服、彩缎、盔甲、弓箭等,命都督奄克孛剌仍掌哈密卫印信,偕都督写亦虎仙辅助之。屡遣使至
河西回鹘驻牧于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顺义王※俺答汗后裔,博硕克图(卜石兔)子。天聪六年(1632),后金皇太极率兵征察哈尔部林丹汗,经土默特,他为避林丹汗凌虐、侵扰,与古禄格、杭高、讬博克等归降,